我觉得我们这种情况应该适用《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列》。但是对方却说我们是农村的房子,应该适用55号文件。因为两者补偿差距是非常大的。我想知道我们这种情况适用哪种条款?
更新时间:2006-12-18 22:16:20
问题描述:
我家住荣昌县昌元镇广场路。10年前因为农村城市化,父母通过农转非到县里面单位工作,后来辞掉工作。通过拆迁补偿在原地自家修建了6层的楼房。我户口继续留在农村,房屋产权证上写的我的名字。后来我考上大学,现在在外省工作,户口也到了外省。
现在因为房价上涨,县里面想征用我们住的地方卖给房地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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