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为父亲向其单位买断的福利房,但我姐姐均不负责,我要如何应付?
更新时间:2006-12-09 10:00:18
问题描述:
1.96年我结婚后与丈夫为照顾老人生活与父母同住,97年母亲去世后仍与父亲同住。住房为父亲向其单位买断的福利房,但是我部分出资(没有证据)。2001年父亲立遗嘱此房由我们夫妻继承。
2. 孩子出世后住房拥挤,父亲答应卖掉旧房购新房。2002年8月以我们夫妻名义购了新房,随后连同父亲一起搬进新房居住,2003年夏卖掉旧房(父亲到场签名),所得房款用于我们还贷,但没有与父亲签定赡养协议。
3.2002年父亲头部被小巴撞伤(已经跟车主私了),医生诊断患轻度老年痴呆,随后请保姆照料生活。 2006年春节连续发生危及生命的低血糖,而且痴呆症状日益严重,保姆无法照料,4月经其同意送进养老院,我也直接、间接告知了所有姐妹(没有兄弟),她们大多数没有异议。
4.最近父亲积蓄用完,退休金不够用,但我姐姐均不负责,说父亲卖掉房子时已经老年痴呆(当时并不严重),房子卖掉我有收益(用于还贷),应该由我负担父亲费用,目前父亲费用无法达成一致,我要如何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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