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了劳动仲裁,我该如何举证
更新时间:2008-03-02 16:55:47
问题描述:
本人是07年5月进入该公司,从事服装设计总监工作,双方约定工资10000元/月,工作26/月,于07年11月25日经双方同意离开该公司。当时说到下月15号去拿工资的。但12月15号去拿时该负责人说没钱,要过几天,之后曾多次电话联系未有明确答复。最后于1月8日去了该公司,但被逐出门外。后来我打了12345申请援助,但因没有劳动合同,公司不承认我的工资。我于2008年2月4号申请了劳动仲裁,于3月12日开庭。今天收到了一份该公司提供的考勤证据,说是我11月份基本处于矿工状态,所以不给工资的,而且签名是一个毫不相干的人。
我想找以前的同事(已不在该公司)帮我证明我的工作时间和工资数目,不知道行不行?我的法律知识实在太少,眼看就要开庭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也不知道该如何举证,急切希望能得到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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