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我没有正本借具的情况下,能否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问其要回我的钱?或者我是否可以报警?我可以拿回我的钱吗?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中抽空解答我的问题.谢谢
更新时间:2006-12-10 15:30:11
问题描述:
一位朋友问我借钱.在去年的12月至今年的4月,共向我借了4万5千多元左右,其中因为某些原因,她是直接用我的信用卡消费的,另外有些是现金借给她,还有些是存到她给我的帐号上去的.但是当初由于朋友关系和面子及一些其他原因,所以没有让她写下借具.到现在她还了2万元.其他的款,她一直说有钱会还给我,但是每当到她说的那个还钱的期限的时候,她就会找理由拖着,然后又是没钱还.而我发觉她在骗我.我现在手上只有一张传真件的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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