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4年我与丈夫分居10个月,现在我接到法院通知,他已经起诉离婚,就在12月4日开庭,他今年4月份的时候也起诉过离婚,当时我没答应,现在我和他就小孩,财产无法达成协议,想咨询一下具体孩子和财产分割问
更新时间:2006-12-12 14:17:09
问题描述:
我们都在争取小孩抚养权,他经济条件比我好,孩子今年30个月,自从分居以来他一直未尽抚养义务,甚至没看一眼,这点有证据,这对我会有利吗,我现在和孩子住在父母家(我是独生),每个月大概2500元收入,他大概有6000元月收入,我想要求他每月1500元的抚养费,占他工资的25%法院支持会支持吗?还有财产问题,他婚前购买了房子,产证是他和他父母三人,商业贷款部分本息大部分是婚后共同财产还的大概是17万,贷款人是他,其中也有他父母部分,具体数额无法确定,我可以要求其中的8.5万吗?婚后半年购车一辆,买价13他说有证据表明其中10万是他的婚前积蓄,我只可以要求3万中的一半,这合理吗?还有双方的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吗?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也是共同财产吗?如果我以婚后无住所为理由,请求暂住权,会得到支持吗?我生育小孩后3年一直在家带孩子,我可以要求得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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