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4年7月份起诉离婚,9月份,开庭,被告以感情没有破裂为由,不同意离婚,故第一次法庭不判离。我与被
更新时间:2015-11-11 10:48:30
问题描述:
我14年7月份起诉离婚,9月份,开庭,被告以感情没有破裂为由,不同意离婚,故第一次法庭不判离。我与被告无任何共同财产,无房产。现在已经相隔上次判决生效满一年,我准备再次提起诉讼,在这期间我与被告没有任何联系,孩子一直与我在娘家,现在已经16个月,他没付过一分钱抚养费,也没探望过孩子,他把我的qq微信全部删掉。我想问下,这次我再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判离的概率大么?律师跟我说已经跟庭长打过招呼,但是希望我再意思一下,给个红包给庭长。数额是3-5000,他说不给也可以,就是多个保障,我一个人带个孩子,经济不宽裕,这个钱我是否有必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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