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坚决反对离婚,一审结果一定是不判离吗?
更新时间:2019-11-06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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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案情简介:原告:关婷,女,26岁,住上海市闸北区恒丰路XX弄3302室被告:黄俊峰,男,27岁,住址同上原、被告于1999年自主恋爱,2000年3月登记结婚。未生育子女。婚后
案情简介:
原告:关 婷,女,26岁,住上海市闸北区恒丰路XX弄3302室
被告:黄俊峰,男,27岁,住址同上
原、被告于1999年自主恋爱,2000年3月登记结婚。未生育子女。婚后初期,双方关系尚好,近年来,由于双方脾气性格差异等原因,双方间产生隔阂并多次争执。2002年11月始,双方开始同室分居,同年8月,原告委托我站贾明军律师诉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审理结果: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在代理律师及法院主审法院的努力下,促使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2003年12月5日,原、被告双方在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以(2003)闸民一(民)初字第339X号民事调解书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与被告自愿离婚;
二、财产分析(略);
三、受理费50元由原告承担。
案情争议焦点与法律适用分析:
本案被告对原告的感情应该说是深厚的,是代理人代理案件中,少见的确因感情尚未破裂而不同意离婚的案件之一。但因双方婚后,在性格、处世观念等方面无法磨合,因此,原告认为,与被告共同生活体会不到婚姻生活的温暖及爱情的真谛。在原告决意离婚的情况下,代理人围绕原告的意思表示制订了庭审策略。开庭时,被告坚决表示反对离婚,但庭下,被告思想发生转变,在领取判决书的当场表示愿意离婚,从而重新安排了开庭调解的时间,达成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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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男方反悔不签字了,我起诉离婚,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如果我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因为您已经起诉离婚过一次,您去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此时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判离婚的概率会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很多。
只要双方同意离婚并且能对财产分割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就可以拿着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和身份证明到一方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若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不好,只能诉讼离婚,诉讼离婚能否一次性离掉需要看一方是否存在法定的离婚情形。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你们的婚姻存在可以法定离婚的情形,所以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还是较大的。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起诉可以判决离婚吗?
在法律上结婚和离婚都是自由的,只要双方愿意就可以,离婚也一样,但是离婚相对比较复杂一点,因为离婚涉及到财产、孩子抚养权问题,所以会存在争议。如果双方同意离婚,能够处理好财产分割或者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协议离婚是最快最为便捷的方式,只要双方拿着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去一方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问题存在争议,那么需要走法律程序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不存在以上情形时提出的离婚,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一般都不会判离,所以往往需要二次提起诉讼。二次提起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