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向房东进行赔偿损失吗?2,具体的我该怎么样操作呢?谢谢!
更新时间:2006-11-18 11:25:35
问题描述:
早上醒来看打小灵通看时间,发现小灵通及同在一个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10月29日买的,刚好一个星期)、钱包里的现金(100元港币,175元人民币)统统被偷了,然后就赶紧起床发现在阳台的墙上有很多脚印,接下来第一时间就报警,几分钟后当地的警察来了拍了些相片,问了一些话,就让我到公安局进行录口供,说让回去等消息。
我是租房东的房子住,阳台上没有防盗窗,阳台上的门也无法在房间里反锁。房东的房子一楼是门面,三楼是当旅馆用,我住的四楼是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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