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1、国家是不是规定女的未满55周岁,就领不到救济金?2、27000元救济金,我妈妈可不可以从中分一部分?3、这27000元救济金,该如何分配?请律师尽快回复我,非常感
更新时间:2006-11-17 11:43:35
问题描述:
2006年10份,我父亲去世,父亲是县木材公司职工,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父亲去世后,我奶奶和我妈妈分别可以获得一份救济金(具体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叫救济金),但后来县劳动局根据条文规定说我妈妈才53周岁,未满55周岁,所以我妈妈不能获得救济金.而我奶奶现年83岁,于是奶奶领到了27000元救济金,由抚养我奶奶的叔叔持有这笔钱.我妈妈只领到4000多元的父亲的安葬费. 另:我奶奶有4个儿子1个女儿,我父亲去去世后,还有3个儿子1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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