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在此公司工作5年,可现在他们用“资格考试”的借口把我弄下岗,也就是说我现在不符合本部门的任职资格,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李律师在您方便时,我可以给您打电话吧?
更新时间:2006-11-07 21:37:29
问题描述:
所说的下岗和待岗都是一回事就是下岗,应该是北京市下岗工资600多块钱吧。我现在的工资是2700元左右。
我也看了一下法律的相关归定: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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