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公司的做法是否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第二,我该如何维护我个人的合法权益第三,我在公司一直兢兢业业,并且这几年一直被评为先进个人,我实在是想不通。能帮我分析一下吗。谢谢了,请帮助我吧(请尽快回复)
更新时间:2005-12-07 21:19:44
问题描述:
本人在湘财证券已工作七年,因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公司于2005年6月30决定一批人带薪休假(拿基本生活费)直到今年年底。可是今天营业部老总却通知我明天去公司拿了这个月工资走人、解除劳动合同。我与公司鉴的劳动合同要明年3月份才到期。并且只是针对我个人。其他人都还可拿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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