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离职时间已过3个月,需上法律,而非劳动仲裁.我想请问下:像我这样,要回提成和保险费,合理吗及证据足够吗?法院受理到开庭一般时间为多久?因为我目前在其他公司上班,时间上和他们公司
更新时间:2006-11-04 08:35:51
问题描述:
宣律师您好!
我在昆山一家企业从事英文业务工作,现因为离职,工资拒付10000多元提成.
我手头上只有一份证据:为离职时,该公司财务结算的Excel表,表中详细记录本人开发罗马尼亚,和西班牙市场SHAD,提成基数为0.015,货物总价值,并盖有该公司的公章.请问:我是否可以凭此份有该公司公章的表单,要回提成?
另一方面,我与该公司的实际劳动关系是:2005.9~2006.7(合同为2006.3~2006.7)因为是新公司所以签订合同较晚.
公司只替我交了,签订合同之后2006.3~7的保险费,我认为从2005.9始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公司应当补交2005.9~2006.2的保险费.
我的2位离职的同事,他们愿意出示书面证明:我是2005.9在该公司上班,存在事实上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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