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前台文员于今年的三月份应聘来公司上班,当时已怀孕,但大
更新时间:2006-11-01 19:01:00
问题描述:
我公司前台文员于今年的三月份应聘来公司上班,当时已怀孕,但大家都不知道,试用期满后,肚子已经能看出怀孕的迹象,并于五月份才回家办理结婚手续,十月份已经休假,当时走的时候也没办理交请假手续或辞工手续,她自已表明如有人给她带孩子,四个月以后应想来公司上班,请问这种状况,我公司是否该以产假的方式支付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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