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福州市商品房交房入住具体需要哪些文件?对于精装修的商品房收房验收又具有哪些要求?对开发商的交涉应该走哪些法律程序?
更新时间:2006-10-11 17:30:48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6年1月1日购买位于福州晋安区的一处房产,合同约定于2006年6月30日交房,前几天房地产开发商在9月25日发函件通知于10月6日交房入住,在办理过程中开发商仅能提供<<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我通过一些网站获悉入住还需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房屋面积实测表>> 全国是怎样规定的,有具体那些法律法规条例,具体到福建省和福州是又有哪些地方性法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