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感情破裂要离婚,但这张协议未经公证,只是自己俩人起草协议,双方在上面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果?我能否获得一半产权?那张欠条上面未写还款日期,也从未向他追讨过,现是否可以有追讨权?
更新时间:2006-10-09 21:36:00
问题描述:
我于04年10月22日领取结婚证,于04年10月21日俩人写了一份协议:将他名下私人拥有房产转为俩人共同拥有.还有在04年8月他向我借了11万,写了一张欠条:今借妻子某某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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