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那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已经到劳动局投诉了,监察部门不是要负责帮我们跟进调解工资额的问题吗?怎听说得要仲裁(因为有的同事的工资的并不高,如果要仲裁,所花的钱真的所剩无几了)。2、因为那公司现在的经营状
更新时间:2006-10-19 08:08:29
问题描述:
从7月我在佛山某外资企业(其实公司规模相当小,在深圳,广州各地设办事处)工作,任设计主管职位。 8月3号离职(是公司以我的工作效果不好为由辞退),在那公司的工作时间为6月1日至8月3日,但至今公司仍未发所拖欠的7、8月工资(其实拖欠的工资并不止我一个,还有数人),于是我们联名去了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也规定了发放工资给我们的最后限期,但此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想扣我们的一部分工资,所以我们一直没签收工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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