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偿金的赔偿是有乡政府办理的,如果我们要去仲裁的话是和单位还是政府部门呢?2、像这种情况申请仲裁的话结果会怎样呢?对于请假,如果公司不承认,仲裁会输吗?
更新时间:2005-11-08 11:04:29
问题描述:
我妈妈从1991年开始在张江镇的一个乡镇企业做了10年,在2003年3月的时候因在家带孩子而请假一直到现在,今年9月该企业停产裁员,公司说我妈妈因为在该企业的工资单上没有名单,已经不属于公司员工而没有补偿金。我妈妈与单位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而且请假也是部门领导口头同意的(公司说他没有把请假报上去)。2003、2004年的养老金也是交到公司由公司交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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