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分开居住,起诉法院也不受理房照是谁的名字
更新时间:2006-08-03 21:11:18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的问题继续咨询, 实际我们离婚,并没有分开居住, 也就是我的名下的房子我们两个共同居住, 这种情况,应该属于男方我么,以下是我以前的咨询;张慧进 律师你好; 十分感谢你的回复,给了我一线希望,还有问题不清楚向你咨询, 就离婚两年女方没有把房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的问题。你的回复;女方没有胜诉权 。问题; 1 当时协议没有标明房子那年 哪月之前女方应该把房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这种情况女方败诉么, 房子应该属于女方还是男方。 2 关于房产问题女方丧失了起诉权利也就是说女方不可以起诉 , 起诉法院也不受理 ,对么? (相对的讲房子应该是男方的,房照是谁的名字,房子应该是谁的)。是这样么! 如果是这样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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