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的帮助
更新时间:2008-11-14 10:27:42
问题描述:
我的一个好朋友和他的几个朋友一起到饭店去吃饭, 有6个人,喝了点酒然后在饭店里面也有4个女孩子在吃饭,由于说话的问题,最终我朋友的那几个朋友就把另外4个女孩子的其中一个人的头部打出了血,事后参与打架的人都跑掉了,就剩下我朋友一个人在那里,由于没有经历过这些事情,一点准备也没有,就没有跑掉,他自己也没有参与打架,就是单纯的和朋友一起吃个饭而已,自己也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打架过了没1分钟左右吧,对方的那几个女孩子就叫了2 30个人过来,(是分批过来的),然后就抓住了我的好朋友,然后叫报了警,到了今天下午4点的时候就打电话给我说派出所要2000RMB才能把他取出来,时间只有1个小时,不然就要提交资料,(估计是档安什么的吧)........ 我就郁闷了,我那朋友完全是无辜的,怎么就不知不绝的损失2000RMB呢, 郁闷啊,不知道这样合法吗?????? )))))) 你好在这个我问题上我补充一点,今天我详细的问了下他本人, 就是他本人参与了殴打别人, 派出所罚款2000RMB 是不是过分了点?就如这个问题,派出所能够立个 档案吗?(换个说法就是冤枉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