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合同继续履行,企业曾经的违约行为就不可以追究了吗?我的这两个请求是合理的吗?若是合理的,我上诉到法院,法院应该支持我的主张是这样的吗?
更新时间:2006-07-24 16:48:48
问题描述:
我原为一私企职工,6月21日单位无任何理由将我辞退,我的劳动合同尚有一年零十天才到期。我向玛纳斯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我的请求事项为一:给付我违约赔偿金(合同中有约定的计算方法)二:解除未履行完的合同。玛纳斯县仲裁委员会裁决为:该企业的行为为违约行为,合同继续履行。我再回去上班,不免受到打击报复,对于这个结果我不能接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