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否可以不把档案转入下属企业物管公司。2、公司这种做法是否是侵犯了我的合法劳动权益。3、公司是否应该给予我精神上和经济上的补偿。能拿到多少补偿呢?希望律师以你多年的经验我应该怎样做呢,有没有什
更新时间:2006-07-25 21:47:1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已有2年多的时间了,我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是从今年3月份—12月份,现在公司大裁员每一个部门都有指标。我已有4个多月的身孕公司领导也知情,现在公司不开除我,就给我说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地点全部都不变,只是档案要转入下属企业物管公司去。我想公司是觉得我的学历等因素马,因为我的学历是高中,但现在我的大专已经读完了只是毕业证要等到今年年底才能拿到手而已。我在公司勤勤恳恳工作这么久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更何况公司去年把我还评为了公司和集团的优秀员工,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我现在也有顾虑呀,说是说工资待遇不变,一旦档案转过去了万一那天他们又说物管公司缺人反正你的档案已在物管公司不在我们这里了,那你就去物管公司上班,这样的话那我的福利待遇就会随着物管公司调整改变了,那到时候我不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哦。我现在一点也不想把档案调入物管公司,因为他们的待遇比我们开发公司差3分之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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