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以上情况,请问律师是否违法,经侦有权没收这部分资金否,违法应如何补求?谢谢!
更新时间:2006-07-13 08:08:47
问题描述:
我单位正处于改革期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全体职工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也就是工龄买断,改革资金筹措主要是委托一家拍卖公司拍卖资产,我单位并与拍卖公司签订了关于拍卖佣金的协议(即我韵资产给拍卖公司拍卖,拍卖公司收取相应的佣金后按几点返还给我单位,我单位并开据“管理费”给拍卖公司,我单位将这部门资金用改革),就以上情况,请问律师是否违法,经侦有权没收这部分资金否,违法应如何补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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