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和不和法一,医院这样发工资符不符何?二,这样的病,国家政策怎么发?发全部工资,还是只发行政工资?如果只发行政工资,是不是应该发100%?剩余的其他补贴佣金不发是吗?
更新时间:2006-07-03 21:46:54
问题描述:
2005十月我经长沙香芽二医院诊断为抑郁证(属精神科),我从事的单位是属于国企性的医院,单位决定让我带薪休假,从去年十月份开始休息,每个月我从事的那医院发出行政工资为:2005年10份到11份为70%,12月份到2006年3月份60%2006年4月之今7月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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