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签约的是瑞安三中和教育局,教师的性质也是公立学校的,现在被划分到非公立性的学校,编制也不在教育局了,我想知道的是,他们这样做是不是合法的,有没有构成违约!
更新时间:2006-07-02 19:32:51
问题描述:
昨天(06.7.1),瑞安三中(有关教育部门)对瑞安三中教师人数过多进行了以下处理:把2005年招进的12名新教师划分到所谓的瑞安21中(是瑞安三中的一个子学校,据查,国家教育部明令规定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办子学校),但是这个12个教师的编制也从教育局转到人事局,对于这样处理是否正常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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