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能否提出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由,但我不知道能举出什么证据来证明他只是过来看看,并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假如认定为工伤的话,那应该是多少的赔偿呢?
更新时间:2006-06-29 08:30:19
问题描述:
我从劳动力市场找了个小工,但还没有确定工不工作,带到我的工厂来看看,在看的过程中,他去工作的冲床上操作,结果造成左手两个手指断了,我帮着去医院进行包扎处理,及住院。现对方提出工伤认定,劳动局已受理,但要我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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