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这样的情况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06-06-23 13:47:28
问题描述:
我就职的部门是有事业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拨款20万成立的综合服务部,性质是独立核算的企业,每年上交院里四十万利润,然后服务部里的员工工资全部自理,也就是自负盈亏性质的.服务部的员工分为两种,一种是有事业编制的,一种就是象一样我属于每年一签的,社会招聘来的合同工.两种人同样的岗位但待遇完全不一样,逢年过节的奖金,福利,甚至于高温费合同工都只有编制人员的一半,三分之一甚至于分文没有.....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