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1.我在这中间应该付哪些责任呢?2.我,车主,货主之间有份协议书,这份协议书在什么情况下生效?3.我的营业执照已经过期,协议书上的名称与过期的执照名称不符,那么我又该承担什么责任?谢谢您了,
更新时间:2006-06-25 23:10:25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配货栈的,前几天我朋友有批货要运往攀枝花,我找了一辆盘锦的车,由于费用的原因,盘锦车到成都的时候需要把车上的货倒到别的车上在开往攀枝花,这也是我们协商好的,允许倒车,于是,盘锦的车在成都的一家货栈找到了一辆车把货倒了过去,在倒车的过程中货物遭到损坏,无法继续使用,所以,货主要求赔偿。盘锦车主说可以赔偿,但不是自己赔偿,因为货在自己的车上时是完好的,所以,他要等成都的货栈给他赔偿时,才给我们赔偿。由于货主与我是好朋友,所以,我并没有收取中间的信息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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