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阿姨们,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我们当时签的两张协议(两张都是公司自己写的,一张是承包合同,一张是赔偿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应,这个责任应该由我们承担吗?
更新时间:2006-02-28 19:59:46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大三的在校学生,去年暑假,因为想锻炼充实自己,我和一个同寝室的同学一起到一个房地产中介公司上班。做了一个多月后,又有一个同学加入,我们三个人在公司的提议下,答应了把公司附属的一个中介所承包下来。中介所的水电费、房租和各种营业税由我们承担,中介所里的财务(包括一台电脑、一台传真机、一张沙发、一台风扇等)由我们保管,若有丢失,照价赔偿,并且打印出了一张协议,我们三人都在上边签了名。 后来,由于暑假结束了,我们还得上一个月的课,中介所的事情就打理的比较少。有一天,我们过去时发现电脑失窃了。公司经理跟我们索赔,考虑到我们时下的偿还能力,就写下了一张协议,让我们在下一年的4月份还清。我们当时也都签了名,并按了手印..... 可后来,经过我们自己的调查,我们发现公司自身的嫌疑很大,我们怀疑自己上了公司的当。当时我们也想公安局报案了,可没有什么证据,连失窃的时间都不知道。报案快半年了,没有任何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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