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属不属于因工作原因倒至生病,也就是说是不是职业病?能否得到公司的赔偿?能赔偿多少呢?
更新时间:2015-12-29 13:52:31
问题描述:
我于2005年的5月份与公司签定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但因2006年3月份我查出得了糖尿病,并向公司申请了10天的年假进行治疗,期间有用到医保,身体康复后我回公司正常上班,并未影响任何工作.到了2006年5月要再续签合同时,公司就不愿跟我再续签了,正好在06年5月份我在医院又查出我得了肝炎.因为我是司机,平时的上班时间和吃饭时间都不稳定,影响了我的身体健康,使得我得这些病,现在我生病了公司就不跟我再签合同了,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在这家公司做了11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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