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财产分割上有争议,请问这房能算共同财产吗?我怎样才能离,请律师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我可以告他家庭暴力吗?我可以提出赔偿吗?能提多少?这算伤害吗?我家里由我母亲带来的家具能算我母亲的个人财产吗?我
更新时间:2006-07-22 15:45:31
问题描述:
我们在外面闹矛盾,他把我摔在地上,当我提出分手时,他上我家抢孩子,差点把孩掐死,我妈给他跪下,并说房子和钱都给他,他才松手,把我妈也咬伤了,孩子也受了相当的惊吓,孩子才16个月,我妈的伤有照片和医院证据,孩子的惊吓怎么界定?只要重复当天部分活动,孩子就有异常表现.以前我们吵架他也说过要把孩子掐死,让我们谁也得不到孩子。等我赶回家时,挂电话给婆婆,“妈你快过来,这边要出人命了.”婆婆说:“我不管,你们自己处理。”为了解决问题,我们一起回到我自己家,自己家离婆婆家只有2分钟的路程。我们把婆婆请来了。我小姨和姨夫也在场。争论问题时,他说我妈:“你个得叻鸡,你就抱着葛军(我去世的父亲)吧。”我妈说:“我不抱他,抱你呀?”他说:“你抱我干什么,你流氓呀?”我气得对婆婆说:“李凤茹,你养个好儿。”他一巴掌打到我脸上。孩子吓得直哭。(以后只要他一靠近我,孩子就吓得拉我走)我要和我妈抱孩子走,他不让,我们在楼梯上跑,结果他脚后跟受伤了。以前有矛盾我们也动过手,但我身上的伤没留下证据,我的木制小提琴盒都被踢坏了.可以做证。他高中时曾因为别人抢他钱而杀过人。结婚后他才告诉我,他以前的女朋友因为说他妈不是,他把人家踹了。后来他们分手了。这点在法庭上有用吗?他是海员,开始他家不想买房子,结婚是在他父母家住的,后来我单位有房补8万,他家才同意.房钱他家出部分,额外向我父母借了4万,有借条.总房款25万,但购房合同上写得数好像是20万,我再查查。 他说我得不到房子.请问这房能算共同财产吗?从登记03年11月6日到04年12月24日孩子出生,他05年1月8日上的船,05年12月下船,这期间家里的所有开销都是我的,房子的装修我付的.由于我父亲04年6月去世的,我母亲要和我们一起住,屋里的东西都是母亲带来的.他说过屋里东西我随便拿。他在陆地工资179元/月,上船在家的工资卡是400元/月。孩子5个半月正是我哺乳期,因为他家不看孩子,我上火,孩子吃火奶病了一个月,几乎天天上医院.后来矛盾更大,我突然回奶了,经过我妈的调养,奶有了,可是我得了急性盆腔炎\\盆腔积液,头发大把的掉,为了治病,在孩子9个月时断奶了.孩子吃奶粉,开销大,我于是在乐团做乐手,就算兼职吧.这期间的事情有日记记录.孩子百岁请客是我掏的钱,可是收的钱却在他父母手里。每逢过年过节和他父母过生日我都给他们钱,买礼物。我为这个家付出了很多.我单位的房补下来后,我都用做家用了。我们每年有2.5万的保险费用。他的保险都是我婚后给做的。我可以要求他将受益人我改成孩子吗?我可以告他家庭暴力吗?我怎样才能获得最大利益。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提?二副船上美元约800左右/月,有合同查。我还需要准备什么?没经过协议可以直接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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