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想问一下律师:这房子是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如果不是,那我怎么可以把他成为共同财产,如果要公证那需要让第三者参与吗?比如他妈妈?麻烦您了!谢谢!
更新时间:2006-04-06 10:20:27
问题描述:
您好!麻烦您帮我参考一下好吗?事情是这样得:我和我的老公在2004.12.24日登记结婚,当时我老公的父亲在我们结婚前就把两套房子写于我老公的名下,后来我们为了用我的公基金买房,我老公有去房产局重做了房产证,名字还是他的,但是做于我们结婚后2004.12.29.但是我看土地证又是作于我们婚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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