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应该在法院宣判后才是真正死亡,宣判前应是活着地,那么社会养老保险部门应该发放身前的养老保险,是这样的吗?
更新时间:2006-05-21 22:47:32
问题描述:
我父亲因患精神病于2002年6月25日在华南光电集团自家住宅自行出走,至今未归,我父亲属本厂职工,在他失踪后,厂退休办给他发退休工资至出走后一年半左右,后因为社区养老保险部门清查离退休人员是否有超拿退休金现象,(如死亡后不报任拿养老金)搞了一次指纹采样,结果我父亲失踪未能采样,致使我父亲养老金停发,经自己查询国家又关法律法规,2年出走应是失踪,4年以上上报当地法院判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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