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做违反了劳动法没有?我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拿到自己的福利?
更新时间:2006-05-26 08:58:52
问题描述:
您好! 我于1998年在该公司工作,工作有八年时间,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公司给员工缴纳了社保。今年5月我因个人身体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由于合同期未到我属于单方合同违约,我按合同交了违约金后,公司给我办手续,我想将我的社保转到当地的社保处自己继续缴纳,但公司却不把我的社保帐号给我,我的住房公积金按理应该在公司办理封存,公司也不办理,还有我在公司工作八年,公司一直没有把这些社保的帐号告诉员工,公司还说只给我缴纳了五年的社保,而且劳动合同就是近3年来甲方乙方各一份,前几年都是公司保有,我没有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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