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问:老大能否接替祖母份额?其二,如何公平分配这批批补偿金。
更新时间:2006-06-02 10:38:58
问题描述:
老家原有3亩多的田地因本地政府统一征用作土地开发,共得土地补偿金为11万多元,家里有三兄弟,其中老大和老三均已参加工作并成家立业,老三娶一农村女子为妻,属半边户,有一男孩8岁,老大本人已下岗,有一女孩现正读大四,属非农业户口。老二一直患精神病无劳动能力与老母亲(父亲是老干部已故多年)在家务农,另外,祖母留下的自留地作宅基地出售将得4万元左右(祖母为继母无生育有子女,在父亲小时就嫁过来),老大主张由他继承祖母那份额,理由是:祖母过世时其负担丧葬费用开支约3000元左右,(祖母在世时独自一人生活)并说其抚养祖母。我极力反对,要求分成五份(老二与母亲各一份、老三的妻和儿子占二份、老大的女儿占一份)来分配,但意见都不一致,特别说明的是:老大作为非农自始至终村集体小队未分给他土地,老二、老三因当时(80年代)还是在校学生村集体给各分得土地一份,包括母亲、祖母各一份及大姐、二姐出嫁后村集体减出二份土地,现仍有共四份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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