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该不该应得到补偿金;如何分配?
更新时间:2006-04-24 19:55:06
问题描述:
老家原有3亩多的田地因本地政府统一征用作土地开发,共得土地补偿金为11万多元,家里有三兄弟,其中老大和老三均已参加工作并成家立业,老三娶一农村女子为妻,属半边户,有一男孩10岁。老大本人已下岗,有一女孩现正读大四,属非农业户口。老二一直患精神病无劳动能力与老母亲在家务农,另外,祖母留下的自留地将作宅基地出售将得4万元左右,老大主张由他继承祖母那份额,理由是:祖母过世时其负担全部开支约3000元左右(属实),(祖母在世时独自一人生活属实)并说其抚养祖母。我极力反对,要求分成五份(即老二、母亲、老三的妻和儿子、老大的女儿)来分配,但意见都不一致,特别说明的是:老大作为非农自始至终村小队未分给他土地。因此我想问:老大能否接替祖母份额?其二如何公平分配这批补偿金。 广西省河池市巴马县 莫桂康 2006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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