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如何取得自己应得的权利?
更新时间:2006-04-19 13:37:35
问题描述:
关于农村动拆迁过程中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我爷爷奶奶膝下有两子,我爸爸是次子。我大伯伯一家(共四口人)在65年搬到闸北区居住,户口也转为城市居民户口。爷爷奶奶一直和我父母住在农村。80年的时候我父母另外单独造了房子,我们一家和爷爷奶奶分开住(但离的不远),后来爷爷和奶奶分别在86年和96年去世,未留下任何遗嘱,他们原来住的房子(祖屋)一直空关至今。去年我这里的房子动拆迁,我认为爷爷奶奶的房子应该作为遗产由我父亲与大伯伯平分,但因为那套房子的《宅基地使用证》上只有我奶奶和大伯伯一家四口人的名字,所以我大伯伯认为那套房子完全归他所有,并瞒着我们单独和动迁公司签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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