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是被人介绍去的,而且介绍人也是泥水工,带有泥水小包头性质的,故王xx咬定介绍人应承担连带责任。2、介绍人并未与王xx发生经济上的接触。问:我与王xx是否存在雇佣关系?我该用哪条法律去与王xx交涉
更新时间:2006-04-17 11:14:11
问题描述:
我因经宋xx(泥水工)介绍去王xx家帮忙造围墙,在拆旧围墙时,因围墙意外倒塌被压伤,住院40天左右出院,未痊愈.花费共4万多人民币,至今王xx支付医药费2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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