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位好心人士帮帮我给我点意见
更新时间:2007-09-17 17:15:30
问题描述:
还有一个问题,我的合同上有这么一条“租赁期间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拖欠租金的2%扣收滞纳金,拖欠租金达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可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这条是不是如果我半个月不交房租甲方就可以赶我走还可以要我交完租金并没收我的滞纳金?我就一点办法都没有吗?
有哪位好心人士帮帮我给我点意见,十分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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