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在家长要求我在他起草的事故经过上签字,我可以签吗?(2)我应该给他怎样的赔偿,是否有这样的规定.(3)我是否应该承担事故发生时的责任赔偿,还是承担孩子后果的责任.我迫切想得到的回答,谢谢了!
更新时间:2006-04-04 17:52:41
问题描述:
我园3月17日下午2:40分幼儿午睡起床时,突然,午睡室的消毒灯炸裂,碎片碰到了一个孩子的右侧脸步,当时,我园保健医生进行了消毒处理,我们立即通知家长赶到医院,进行治疗,医生进行了缝合4针,诊断为伤口长2厘米,深度达皮下,经过换药\\拆线,我园承担了所有医药费,同时,我们购买了约400元营养品上门4次.孩子4月3日已上学,在此期间,未发现任何异常情况.事故发生后第二天,孩子的亲属来园查看事故现场,对事故情况进行了录音和笔录,我们积极配合.我们也同意根据医生说明6个月以后对孩子造成的伤疤情况给予不同的酌情解决.现在,家长就提出要求赔偿,希望私下解决,家长一直强调我园要承担事故发生时的责任,以后的问题现在不谈.我们对灯管厂家\\安装人员都进行了调查,没有得到结果,如果私下解决对方要价高,我们也不会同意的,想请您给我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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