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对我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追溯加班工资,显示按照综合工时制度,是否对我赔偿金额有影响4)
更新时间:2024-05-24 18:52:27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单位要从
天津搬到
珠海,我能享受的补偿大概是多少,含餐补税前工资6800(20年8月入职至今)其中有疑惑的点大概有四点:1)我们21年换签了一次合同,但工作地点以及工作内容未做改变,23年8月续签合同,但续签合同时间按照20年8月入职签订的截止日期计算;这个对我经济补偿金是否有影响2)20年入职至今均有不定程度的加班,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但合同签订需要加班审批才能算为加班,(节假日加班有流程,但工作日自发
延长时间加班没有,以及缺失20年.21年日期的考勤,只找到少部分工作记录)这部分是否可以追溯加班工资,哪部分不可3)21年10月换签以及23年续签的合同,显示按照综合工时制度,我们主要业务财务处理,不是那种生产企业,是否可以适用该项工时制度,针对此项是否对我赔偿金额有影响4)入职时承诺有4倍工资以上年终奖,已发放三年,但今年只发放了工资的0.5,差额部分是否可以追溯 以上是我的问题,希望老师辛苦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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