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我与公司佣工合同已于3月17日到期,公司也无仍何续签或终止的意向,只说一切等处理后再说.想问律师,1.公司能否依此开除我,我能否反对2.我若不与公司续约,他若卡住人事关系,我当如何?
更新时间:2006-04-01 21:02:31
问题描述:
我是某证券公司营业部财务经理,2005年6月底,我营业部总经理失踪,总部派员到营业部调查情况.几天后宣布包括我在内的15个人停职,7月2日总经理又自己回到公司随即被公司送交经侦.经公安介入才知道原总经理伙同财务部副经理伪造客户单据印章,挪用客户保证金,并伙同银行提供假对仗单,两人已被批捕.7月底公司无任何理由将我免职让我们配合公司查清情况.期间公司调查认定我没参与上述行为,也没授受任何不当得利,但违反公司财务章保管条理,没能全面掌握营业部财务状况,对应当警觉的事项未及通报总部. 我一直认为自己主观上无任何纵容或的想法,每次划款都有客户提供的相应手续,造假自己毫不知情.但的却有失察,缺乏应有的警觉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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