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劳动法里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凡是被公司开除的员工,公司就应该马上将其所有应得工资结算?
更新时间:2006-03-29 08:30:40
问题描述:
一名员工因工作能力问题,被公司以"无力胜任工作"开除(在试用期内),公司结算工资时虽没有扣除一分钱,但是因公司财务一个不成文规定:任何资金不以现金方式流动,所以这名员工要想拿到自己的工资,必须等到公司统一发放工资时才能到自己的工资卡里取得上月工资,至于当月工资要等到下一个月公司统一发放工资时才能取得.很自然,这完全违背了该员工的意愿,矛盾也就产生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