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的儿子不怎如何处理这问题,30000元是个不小的数目,自己也没有这能力。报案嘛,警方也没有可能24小时保护,不报又时时好象有块石头压在心上,工作又不安心。不知那时会爱到伤害。思想很矛盾。给与不给,是
更新时间:2006-03-19 22:16:56
问题描述:
该不该给这笔钱案由:70年代初的农村的一个晚上,大队组织民兵到一山沟对一些正在赌博的村民进行抓赌。参加赌博的村民只有一人逃脱,其余的都给抓了回来。逃脱的一个人向山上跑,由于当时是黑夜,看不到逃上山的人,有一民兵就向山上开了两抢作为警告,叫他下来,却意外地打中了,并且死亡。大队当却与当地的公安机关联系,公安机关并对这件事进行了妥善处理,要求参加的人要对整个事情对外界保密,不要泄露开枪人的身份。后据死者的儿子云说他通过当时的民兵营长了解是一个叫荣的民兵打死其父亲的。(现当时的民兵营长已经死亡,无从对证)。在1988年死者的儿子云用刀把当怀疑初开枪打死其父亲的民兵荣剌伤,并造成重伤。公安机关对云进行抓捕,法院对其判了无期徒刑,在监狱服役后改为有期徒刑,再后改为16年有期徒刑,并于2004年下半年出狱。现云向荣的儿子说他在监狱十多年了,他的母亲也老了。自己也没有钱,要求荣的儿子给一定的生活费30000元给他母亲,要不就有发生意想不到的后果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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