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买了法拍房,原房主所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则需要购买人交纳。
竞拍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因人民法院强制拍卖制度其本质是在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
代理被执行人拍卖房屋,人民法院的拍卖公告内容即为房屋所有权人出卖房屋时发出的
要约邀请,竞拍者参与竞拍,竞拍成功即为拍卖者承诺,双方即达成合意。
出卖一方有交付房屋的义务,买受一方需遵守其对拍卖公告的承诺。而拍卖公告中一般均会载明标的房屋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法拍房存在物业费,物业公司可向买受人即新业主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作、发布拍卖公告;
(二)查明拍卖财产现状、权利负担等内容,并予以说明;
(三)确定拍卖保留价、保证金的数额、税费负担等;
(四)确定保证金、拍卖款项等支付方式;
(五)通知当事人和优先购买权人;
(六)制作拍卖成交裁定;
(七)办理财产交付和出具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
(八)开设网络司法拍卖专用账户;
(九)其他依法由人民法院履行的职责。
第十四条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下列事项予以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