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是否有强迫购房行为?2、我们是否可以退房?3、公司是否构成金融诈骗(套取银行高额贷款或者说是现金)?
更新时间:2006-03-16 16:13:42
问题描述:
2002年,公司想发展房地产业务,在公司区域内试开发了约10000平米的小区,先取名\"示范区\",后改名\"艺术家园\".由于周边环境及配套不好,所以不能外售.公司就做员工的工作,要求员工购买.由于员工的金济条件和需求,及该屋业价格\\配套等因素,员工大部分不愿.公司就以职务和工作相要挟(有文件为证),并许以买房后不影响现有收入,公司会想办法让员工在短期内还清所有房款,并增加福利等优惠政策.当时员工的工资最低的300元/月,一般500多,经理才900多点,且员工购房后,大多配偶才从农村来到公司上班.最多的七成按揭款达190000(163平米,1700元/平米),首付(5-9万)也是由公司向银行出据收条,然后又由员工向公司打借条(开始许无息,后涨到同期贷款利息),就这样完成了近四十户的按揭手续.现在是按揭多的月供1400元/月,另还要支付公司借款利息300元.现在大部分员工都有退房愿望,因为生活都有困难了,更不要说以后的按揭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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