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的解除劳动合同算是违约吗?需要缴纳违约金吗?谢谢律师!
更新时间:2006-03-16 22:54:14
问题描述:
我是在广州工作,与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还有3年合同才到期。违约金是3W元。目前打算出国留学,因此需要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中,第二十三条第七款,我是否可以免缴违约金?第二十三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三)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五)经用人单位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六)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转移工作单位的; (七)劳动者出国自费留学、出境定居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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