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火急.请法务精英给于帮助,这关系一个16岁学生的一生
更新时间:2007-09-07 11:47:23
问题描述:
此案发生在6月一个晚上,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一群小年轻无所事事在公园晃,其中有一个人提出想办法搞点钱用用,他提出了一个办法准备,安排一个16岁学生先去撞一个女青年.引起口角,其他人最一起上前帮忙要女青年出钱解决此事,在这过程中其中有一个18岁青年还亮出了刀子.最后被害人拿出了200元钱,这批小年青才放走了被害人,这一过程大约持续了20分钟左右.
在作案前.19岁青年在提出作案设想时,有其中二个刚满16岁学生分别明确表示了拒绝,并表示了回家的想法,但受到了此青年的威胁,故没有走成.在实施作案时,此二学生一个也参与了作案,另一个和一个女孩就在远处观望(离作案地点约有30-40M)
人员组成:6男1女,男孩19岁1人,18岁1人,16岁3人,15岁1人,女孩16岁(是19岁青年的女朋友),三个16岁学生是初中同学,此前表示拒绝参加的二16岁学生平时和二18岁青年不来往.二青年是另一个学生的朋友.
我想请教的是1.此案应是什么性质的案件.2.二表示拒绝学生各应负什么责任.3.表示拒绝,并未参加作案学生受到了同案人不实指证有什么应对办法.以上3个问题请法律专家帮我解答一下,越详尽越好.先在这万分感谢解答的各位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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