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离婚,但要求有一定的补偿,但男方不愿意。我该起诉离婚吗?我在武汉没有房子只是一个外地在汉打工妹,婚后因一直没有共同理财,我也没有继续。请问我能得到补偿吗?
更新时间:2006-03-13 09:01:00
问题描述:
2004年6月领取结婚证,9月正式举行婚礼。但婚后丈夫拒绝行夫妻之事,并经常晚上12点以后回家。因此经常发生争吵。经协商后今年2月两人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在2006年3月1日晚12点,丈夫回家后,两人再次商量未果,丈夫借此对我拳打脚踢,并大声辱骂,并摔门而出。我因不堪其辱,第二天早上就搬离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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