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先签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后没过两个月又改签成十年的,合法吗?2、合同一式两份都在公司人事部门,我上次去要他们不给,合法吗?3、违约金的规定合法吗?4、我没正式辞职,是我的不对,但公司已经开除我,
更新时间:2006-03-15 19:57:13
问题描述:
2000年元旦过后,我跟公司请了一周婚假,然后就再也没回公司,而是跳槽到了江阴的公司。后来公司贴告示说开除我。我的户口是该公司的集体户口,档案也在该公司,因为觉得是我违约在先,一直没去提档案,职称评定也因此未能进行。我前年去公司问档案的事宜,人事科说要我交违约金。违约金是在劳动合同上写着的,金额是以离职前一个月的工资乘以未履约的月数乘以一个系数--30%-40%。我签合同没多久就走了,当时工资是500块左右,算下来要两万多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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