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3月31日之前他们拒不搬出该房,我是不是可以在4月1日强行进入该房?如果他们毁约不卖该房的话,我是不是可以起诉他们毁约?他们应该怎么赔偿我的损失?按房款的百分之多少赔偿合理?如果毁约之后,我的
更新时间:2006-03-02 22:04:32
问题描述: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协议今年3月31日交房,剩余1.8万元房款未付,协议说好一手交房一手付清余款。协议中未写明违约责任,只写了双方协商解决违约责任。现在屋主说他们的新房子有问题,已退房,现无处可住,要延期一年交房与我。(他们住的该房房产证已改为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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